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现就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2026-2027年度优自奖项目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奖学金资格自录取之日起保留一年,逾期未办理领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7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应在北京时间2026年11月23日-12月4日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驻德国大使馆教育处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初审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终审参评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终审,确定获奖人选。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申请材料完整有效,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尽早提交申请,以便预留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如审核中发现材料需补充或完善,可在12月4日系统关闭前退回修改并重新提交。
(二)有关咨询方式
1.驻德国大使馆教育处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30-27588223
邮箱:germany05@lxgz.org.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
优自奖申请系统技术咨询:yzj_support@csc.edu.cn
优自奖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305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德自费留学生积极申报。
驻德国大使馆教育处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