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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次确定16家定点医院救治危重乞讨病人
2006-09-01 00:00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31日电(记者潘莹)今后,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有生命危险的重症病人、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传染病人及精神病人等在新疆16家定点医院将得到政府的紧急救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下发文件,首次明确指定16家医疗机构为收治城市危重乞讨病人的定点医院,其中包括新疆民政康复医院、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乌鲁木齐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新疆呼图壁精神病福利院等。

  这些医院负责对病人及时进行抢救治疗,病人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可根据甄别的身份等具体情况,由民政部门及所属的救助管理站接回,或通过其他方式帮助病人及时离院,医疗费由指定医院到当地财政部门结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救助管理工作办公室表示,希望通过此举解决目前流浪乞讨病人救治难的问题。

  2003年9月,新疆废除原有的《收容遣送办法》,出台了《自治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原有的18个收容遣送站调整为救助管理站。目前,新疆通过审批建设的救助管理站共有3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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