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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胜于雄辩
2012-10-23 14:07

  10月23日,《法兰克福汇报》在第12版刊登驻德国使馆新闻发言人阐明钓鱼岛争端事实真相的文章,全文翻译如下:

                                                                                       事实胜于雄辩

       日本政府试图通过“国有化”单方面改变钓鱼岛现状的挑衅行为导致东海局势骤然紧张,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有鉴于此,我觉得有必要向德国公众阐明钓鱼岛争端的事实真相。

  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从历史角度看,中国早在14世纪即已发现钓鱼岛并予以命名,此后便对其实施长期管辖。钓鱼岛作为航海标志曾被中国东南沿海民众广泛利用,数百年来的中外地图也普遍将钓鱼岛标为中国领土。

  从地理角度看,钓鱼岛位于东亚大陆架边缘,在地理位置和地质构造上均为台湾附属岛屿。

  从法理角度看,中国早已确立对钓鱼岛的主权。1895年4月17日,中国因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1943年12月1日发表的《开罗宣言》明文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应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根据上述国际文件和条约,中国在二战结束后正式从法理上光复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

  日本主张钓鱼岛主权毫无依据

  无论从地理上还是从管辖实践看,钓鱼岛历来都是台湾岛的附属岛屿。1951年9月8日美国等国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媾和条约“旧金山和约”所规定的托管范围并不涵盖钓鱼岛。美国此后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并将钓鱼岛“施政权”交付日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效力。美国本身也反复强调对钓鱼岛主权归属不持立场。

  二战结束以来,中国一直明确反对美日将钓鱼岛“施政权”私相授受,从未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非法控制。

  中国一直致力于和平解决争端

  70年代,中日曾就搁置钓鱼岛争端达成谅解和共识。但近年来,日本公然否认原有共识,不断挑起新的事端。以“国有化”为代表的一系列挑衅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漠视和践踏,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否定和挑战。日本对近期东海紧张局势负有完全责任。

  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坚定不移,捍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决心毫不动摇。尽管如此,中国始终保持高度克制,积极争取和平解决争端。中国始终重视发展中日关系。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日方同中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因此,中方强烈敦促日方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不折不扣地回到双方达成的谅解和共识上来,回到谈判解决争端的轨道上来。

  和平发展是21世纪的时代潮流。正因如此,我们今天在《波茨坦公告》诞生地德国回顾历史并维护公理极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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