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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体处置相关领事证明的须知
2010-06-03 20:39

我馆领区的中国公民死亡后,其近亲属欲将其遗体在中国或当地火化、安葬,当地主管机关要求我馆出具相关不持异议证明。在经逝者近亲属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我馆可免费出具相应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2.逝者护照、居留证、身份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护照、居留证(若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若申请人为逝者近亲属,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若申请人受逝者近亲属委托办理相关事宜,需提供委托书;

5.若申请人希将逝者骨灰带回中国,需提供逝者遗体火化证明;

6.我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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