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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会议将于10月4日-9日举行
2010-09-29 16:21

  中国网9月29日讯 由中国政府承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第12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第14次会议(以下简称“天津会议”)将于10月4日至9日在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举行。此前,还将于9月28日至10月3日先后举行发展中国家集团和地区的预备性磋商会议。预计将有来自公约和议定书缔约方以及观察员国、联合国相关机构、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约3000多人参加天津会议。

  天津会议开幕式将于10月4日上午十时举行,开幕式后中方将在会议新闻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

  中方承办此次会议的目的是维护公约、议定书的谈判主渠道地位,按照巴厘路线图推动双轨谈判进程,为年底的坎昆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积极成果做出贡献。这也是中国首次承办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变化正式谈判会议。

  中方作为会议东道国,主要是根据联合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会议的顺利举行提供必要的会务、后勤支持和相关便利条件。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中方成立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天津市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东道国组织委员会”,全面指导和协调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中方本着全力做好天津会议的后勤保障和会务工作的精神,提供相关便利和支持,努力创造最适宜的谈判环境。

  天津市政府为承办会议做出了巨大努力,调整了多项重大活动的安排,并为会议的后勤保障做出了巨大努力,确保了此次会议的顺利举行。公约秘书处多次赴天津考察会议场馆和相关设施,与中方的配合十分顺畅。中方与秘书处分别签署了东道国协议和关于行政和后勤事务安排的谅解备忘录,使各项工作得以按部就班地开展。目前会议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为体现低碳绿色理念,中方将把此次会议办成一次“碳中性”会议。本次会议所产生的碳排放将由中国绿色碳汇基金通过植树造林活动予以抵销。会议期间,中方将通过东道国和主办城市展台、相关边会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和行动。

  天津会议是坎昆会议之前今年最后一次正式谈判会议。目前,公约工作组形成了缔约方主导的“谈判案文”,议定书工作组也形成了可以作为谈判基础的“主席案文”,谈判进入实质性的案文磋商阶段。天津会议将在上述案文基础上,进行逐句逐段的案文磋商工作。

  中方希望各方在天津会议期间充分展现积极的政治意愿,推动两工作组谈判取得进展,为年底坎昆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积极成果奠定良好的基础。中方将一如既往在谈判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

  天津谈判会议后,为推动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中方还将于10月10-11日在天津主办“基础四国”第五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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